Nero AG 最終用戶許可協議

§ 1 應用之範圍

(1) Nero AG 之所有貨物與服務均受下列 Nero AG 一般交易條款管制。不同於此處所指定之條款與條件,唯有在由 Nero AG 明確核准時方能生效。
(2) 這些一般交易條款也適用於未來之商務關係,即使這些關係沒有事先達成明確同意亦然。
(3) 口頭擔保之協議必須以持久之資料記錄器 (例如電子郵件) 予以記載。規則之修改,包括確認條款,以及交貨時間之協議,無論其為確定或不具保證,均需由 Nero 以書面予以確認。
(4) 這些一般交易條款中之「使用者」,均為向 Nero AG 發出訂單之自然人,其目的與當事人之商務或自由業活動無關。這些一般交易條款中之「交易人」則為自然人或法人,或為具備從 Nero AG 購買貨物之法律狀態的個人公司,其目的為從事商務或自由業活動。


§ 2 優惠、合約之訂立、執行與交貨義務

(1) 除非另外特別同意並予以約束,這些網站上的優惠都不具備保證。唯有由 Nero 認可並執行貨物出貨之訂單,才會被視為已經確定。口頭同意之擔保協議,如果不能以書面確認則均屬無效。
(2) 合約之建立,係由客戶以電子郵件發出訂單或填寫並確認網頁上之表單,並由 Nero AG 認可及著手處理該訂單。
(3) 為避免延誤及交貨失誤,所有訂單均需指定產品名稱、作業系統及提供之資料實體。如果沒有明確要求,而且購買者有完整填寫網頁表單,則不需要這項資訊。
若是無法提供訂購之貨物,Nero AG 即有權撤銷合約。Nero AG 將會立即通知客戶此種無法供貨之情況,並將償還客戶任何已經收取之費用。


§ 3 交貨

(1) 任何聲稱之發送或交貨時間,均為預估性質,並只在由 Nero AG 以書面確認時具有約束力。符合預估之交貨日期,永遠必須依靠材料之準時接收。如果材料由於 Nero AG 責任以外之原因而無法交貨,或是因不可抗力或 Nero AG 無法負責之其他事件延遲或阻礙交貨,Nero AG 即有權撤銷合約。在此情況下,客戶沒有權利索賠。這類事件包括:火災、水災、勞工爭議、營運問題、罷工、管理機構進行之執照與法律變更,這些都不是正常營運風險的一部分。客戶將會立即收到此種無法交貨的通知。
(2) 部分交貨為可行做法,除非客戶拒絕,或是要求客戶接受此種交貨並不合理。如果進行部分交貨,Nero AG 只會索取一次包裝和出貨費用。


§ 4 出貨/風險之轉移/無法接受貨物

(1) 貨物係由 Nero AG 在德國 Karlsruhe 的庫存運出。
(2) 所有情況下之損失或損害風險,都將隨著出貨之貨物離開 Nero AG 之倉儲或辦公室,而立即轉移給客戶。相同原則亦適用於不需要交貨之目的地。
(3) 如果客戶不接受賣出之貨物,除非客戶證明損害並不存在或具有較低價值,Nero AG 即有權要求客戶接受,或選擇要求以購買價格之 10% 做為賠償定價。若是發生異常的嚴重損害,Nero AG 將保留主張本身之索賠的權利。若是客戶不接受或延遲貨物的交貨,Nero AG 便會代表客戶,將貨物儲存在自己的營業場所,或是轉寄代理或公共倉儲中,客戶則必須自行承擔風險。在由於接受失敗或延遲而造成的儲存時間內,客戶必須支付 Nero AG 每週 20 歐元的無收據定價儲存費用。如果客戶能夠證明沒有衍生費用或損害,即有可能減低這項定價。在儲存費用異常昂貴的情況下,Nero AG 會保留主張本身之索賠的權利。


§ 5 付款價格與條件

(1) 在訂購時網站上所列出的報價即為有效價格,不會提供任何折扣。
(2) 對於「使用者」支付的價格,應當理解為用於從 Nero AG 公司地點出貨,不含包裝與貨運之費用。所有價格均以歐元為單位,並可能在未通知的情況下變更。國內銷售價格包括 VAT。
包裝與貨運之額外費用,都將由「使用者」支付。
(3) Nero AG 沒有義務接受支票或匯票的付款。如果接受,這項付款便會造成帳戶的清償。提款和貼現之手續費,以及匯票之課稅,均需由客戶帳戶支付。在拒絕承兌的情況下,Nero AG 不擔保匯票的準時呈交、聲明拒付通知及送返。
(4) Nero AG 會在預先付款、交貨收款及信用卡清償的情況下交貨。對於大型公司和公立機構的供貨,將會根據事先的協議開出發票。在開出發票時,預先付款和信用卡清償都會被適當考慮。海外出貨可以用信用卡付款。
(5) 對於所有到期而未付款的發票,Nero AG 都會索取超過德國聯邦銀行普遍貼現率 5% 的利率,並保留主張由於延遲而產生之索賠的權利。在發生拖欠付款時,Nero AG 可收款之所有客戶相關帳戶,都將必須立即清償。相同原則亦適用於客戶資產貶值之事件,以及該客戶所暫停之付款。拖欠付款之利息費用將會自然增加而不予以通知。
(6) 如果 Nero AG 之索賠係由購買合約之違規造成,除非擁有損害相當輕微之證據,便會索取等於 15% 同意提供之價格的定價賠償。Nero AG 保留主張大量實際損害索賠的權利。


§ 6 所有權之保留

(1) 所有交貨和服務均需接受保留所有所有權之約束。Nero AG 將持續擁有所有交貨之貨物,直到收到購買價格之完整付款,或將所有支票或匯票完成兌換,並根據 Nero AG 與客戶之間達成的合約,解決其他所有需求為止。
(2) 客戶有權在遵循普通商務交易規則的條件下轉售貨物。客戶不能以保護轉讓或典當的方式處置貨物。Nero AG 必須立即收到第三方之任何處置的通知,尤其包括任何意圖之典當或轉讓,而且必須毫不延遲地收到必要於介入的所有文件。
(3) 行使所有權與索賠不會被視為構成合約的撤銷。
(4) 客戶必須在此對 Nero AG 指定由於轉售貨物而造成的所有可收款帳戶。客戶可以在 Nero AG 撤回索賠時,收回這些帳款。根據 Nero AG 的要求,客戶必須透露其指定可收款帳戶及其債務人。Nero AG 可能會對客戶的債務人給予轉讓通知。
(5) 具有 Nero AG 之所有權的貨物,可能會由代表 Nero AG 的客戶加以處理。這些貨物的所有權將會對應於在進行處理時的普遍市場價格。在受限於其他材料之保留的貨物整合完成時,Nero AG 將會根據進行處理時的貨物價值與其他材料價植之比例,成為新產品的共同擁有者。由於客戶會代表 Nero AG 免費擁有新的產品,也就不再需要交貨。
(6) 在發生客戶付款延遲或可預期拖欠的事件時,Nero AG 即有權收回依然由客戶控制的所有個別貨物。客戶必須授權 Nero AG 的員工或代理,以允許對方在辦公時間無需宣告即可進入其營業場所。
(7) 如果保證金超過未清償債款 20%,所有權之保留便會釋放。
(8) 如果第三方主張的貨物權利遭受保留。例如,典當的情況,客戶就必須聲明 Nero AG 為擁有者,並必須毫不延遲地通知 Nero AG。可能由於 Nero AG 之介入而造成的費用,都必須由客戶支付。
(9) Nero AG 可以選擇將付款配置到過期的應收款項。收到的付款可以用於補償法律行動費用,尤其是最先的訴訟,其次用於利息,最後才是主要的債務。


§ 7 歸還權利

(1) 根據 "German Bürgerlichem Gesetzbuch",Nero AG 授與「使用者」在遠方銷售交易中的歸還權利。貨物的送回與重新取得主張必須在兩週之內進行。兩週的指定時間會在交易宣佈完成時開始,不過不得早於貨物的接受。
(2) 若是交貨的資料實體已經由「使用者」拆封,歸還的權利就不適用於軟體的交貨。撕掉貨物的玻璃紙包裝,便會被視為構成拆封。而且,歸還的權利並不適用於必要於軟體試用版的序號銷售,或是零售版的 OEM 軟體,以及更新與外掛程式的銷售。
(3) 貨物必須處於原始狀態 (完整而無損壞,並包含操作手冊等等)。如果「使用者」有造成損壞、損失或其他缺陷,就必須賠償 Nero AG 貨物的降低或完整價值。
(4) 歸還的要求和貨物的送返出貨都必須使用此地址:
Nero AG, Im Rüppurrer Strasse 1a, D-76137 Karlsruhe, Germany。
(5) 歸還之權利並不適用於「交易人」。因此,根據 "German Bürgerlichem Gesetzbuch" 的撤銷權利不具效用。


§ 8 補償及保留權利的禁止

(1) 除非索賠獲得法律判決支持,客戶無權以自己的索賠補償自己的到期付款。
(2) 除非關於品質的控訴沒有異議,或是由法律判決所支持,客戶無權因此保留付款。


§ 9 軟體產品

(1) 客戶所購買的軟體產品包括資料實體 (CD ROM、磁碟、電子郵件等等)、附屬的說明文件 (如果提供),以及符合授權條件之使用軟體產品授權。
(2) 從首次使用軟體套件開始,客戶即已接受這些授權條款和條件。軟體產品依然會是授權者的智慧財產。出現在網路商店或 Internet 網頁中的所有產品說明文件、品牌名稱及標誌,都是 Nero AG 的財產。在使用交貨的產品時,必須注意到第三方的所有權。只要開啟封閉的光碟包裝,即表示認可隨附的製造商授權條款條件。在之後送還或以其他產品取代是不被允許的。
(3) 客戶必須保護自己以免損失資料。由於軟體的全新安裝或修改安裝可能會造成資料損失的風險,客戶必須謹慎地以各種方法保護資料。


§ 10 保護權利

藉由購買軟體程式,客戶取得單一的使用權利。此權利的可轉移性,以及製作安全拷貝的行為,都由 EULA (使用者授權合約) 的規章所決定,其複本一般都會附帶在產品中。除非在個別的狀況下明確獲得同意,一般都不會允許製作拷貝。此外,客戶必須尊重貨物的所有智慧財產權,並且在轉售的情況下,必須將此使用權利的限制轉達給其客戶。內部網路上的使用許可,必須根據明確延伸至此效果的授權。


§ 11 瑕疵擔保/賠償責任之排除

(1) 在品質索賠的情況,就 Nero AG 的選項而言,瑕疵擔保僅限於替換品的交貨,或是後續的修復。對於特定目的和適售性之明示或默示的適用性擔保,Nero AG 不會負擔任何責任。由 Nero AG 發行的新版軟體,並不構成之前銷售軟體的缺陷。
(2) 如果在適當期間內,無法完成修復或替換品之交貨,客戶即可選擇要求降低購買價格或撤銷合約。指定的時間不得少於四週。如果三次修正品質的嘗試均告失敗,修復或替換品交貨就會被視為失敗。
(3) 對於明顯缺陷或清楚的損壞,無論在任何情況下,都必須在由目的地收到貨物的十 (10) 個工作天內以書面通知 Nero AG,不過亦不得在貨物遭到處理或組合之前進行。
如果沒有在收到貨物後的指定時間內提出品質控訴,就會將貨物視為已經由客戶接受,而且不能提出任何瑕疵擔保索賠。對於給予及時通知,及時發送的通知已經足夠,提供證據的責任在於客戶。「交易人」必須在收到貨物之後,立即檢查其品質和完整性,而且必須毫不延遲地通知 Nero AG 發現的缺陷。如果「交易人」沒有檢查收到的貨物,並在指定時間內通知 Nero AG 任何缺陷,除非在檢查時此缺陷處於隱藏狀態,就會被視為接受交貨的貨物。若在日後注意到缺陷,也必須毫不延遲地通知 Nero AG。否則就會被視為接受這些有缺陷的貨物。品質控訴的通知必須以書面提供,而且必須詳細說明缺陷。而且,還必須套用對應的 §§ 377 f. HGB (德國商務碼)。
(4) 如果品質控訴不具正當性,而且物品沒有問題,Nero AG 即有權向客戶索取每件物品 15 歐元的出貨和控管費用。客戶將會擁有權利證明其開支較低,不過 Nero AG 亦可提供開支較高的證據。
(5) 此瑕疵擔保並未涵蓋貨物遭到不當處理、使用、修改,或因過度使用而耗損的情況。如果客戶或第三方以不當方式安裝合約貨物,或是自行加以維護、修復、修改,或將貨物暴露在不相容於安裝需求所指定之工作環境,此瑕疵擔保即不適用。
(6) 除非 Nero AG 對於無法提供保證之特性具有賠償責任,客戶基於未履行約定、問題合約訂立、同意擔保義務之違反、缺陷之衍生性損害、未授權行動造成之損害,以及其他法律層面而索取之賠償,都會遭到排除。這項排除並不適用於根據德國產品賠償責任法 (German Produkthaftungsgesetz) 進行的索賠。
(7) 擔保期為交貨後的 12 個月。對於購買消費者商品的「使用者」,擔保期則延長為 24 個月。


§ 12 日期保護和機密性

所有取得的個人資料都會以機密方式處理。商務交易所需要的資料,將會妥善儲存,並只能就處理訂單的目的,傳送至關聯的公司和材料供應商。Nero AG 敬請客戶參閱在此網站上發佈的「隱私權聲明」。


§ 13 通訊

(1) 當簽約合作廠商以電子郵件通訊時,必須依照下列規章,認可以這種方法傳送及宣告意圖的無限效力。
(2) 在電子郵件中,不得以匿名的方法藏匿或規避一般的聲明。這就表示聲明必須指出寄件者的郵寄和電子郵件地址、發送的日期與時刻,並在結尾重複寄件者的名稱。依照這些規章所收到的電子郵件,若是沒有證明表示事實並非如此,就會被視為由對方所寄出。
(3) 所有的訊息都必須使用英文。


§ 14 禁運之規則

客戶必須瞭解 Nero AG 所送交之產品由出口禁運所約束,而且將會盡力遵循 Nero AG 所指示的限制。


§ 15 索賠之轉讓

客戶不得將因合約產生之權利和義務,指派或轉讓給他人。


§ 16 爭議

這些條款和條件構成 Nero AG 與其客戶之間的完整合約。如果此條款和銷售條件之部分、規定或條款,或是其對於任何人員或狀況之應用,被裁決為無效、廢棄或無法執行,此種裁決將不會影響此條款和條件之其他剩餘部分、規定、條款或應用的有效性,而且為此目的,此條款和條件應被視為可以分割。在這些條款和條件中使用的各節標題,僅因便利性而出現,並不具有任何法律或合約的效力。


§ 17 商務和法律住處

合約當事人之執行商務住處為德國 Karlsruhe, Nero AG 的註冊所在地。法律住處則在客戶為公法所認定之「交易人」、法人或特別機構,或是客戶在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未擁有一般地點時,同意為執行地之合格法庭。合約當事人同意,本合約的所有法律關係,不論是現在或在履行合約之後,都將依照德國法律解釋並強制執行 (UN 購買權利除外)。
如果您對此一般交易條款有任何疑問, 請與我們聯絡 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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